# 都察院
## 概况
都察院是明清两代的**最高监察机关**,负责监察百官、弹劾不法。都御史和御史们被称为"**言官**"——他们有权直接上疏弹劾任何官员,甚至可以批评皇帝,是帝制体制中**制衡权力的关键力量**。
## 基本信息
| 字段 | 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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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主官 | 左都御史(从一品) |
| 副官 | 左副都御史(正三品) |
| 下属 | 十三道监察御史 |
| 职能 | 监察、弹劾、巡按 |
## 御史的权力
| 权力 | 说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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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**弹劾** | 可弹劾从一品大员到地方小吏 |
| **风闻奏事** | 可凭传闻弹劾——不需要确凿证据 |
| **巡按** | 下派各省巡按——代天子巡守 |
| **以小制大** | 七品御史可弹劾一品大员 |
> 御史"以小制大"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独特设计——一个七品小官可以让一品大员丢官甚至丧命。但这种制度也容易被利用为**党争工具**。
## 来源
- [[REF-0001]] 故宫博物院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