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都察院 ## 概况 都察院是明清两代的**最高监察机关**,负责监察百官、弹劾不法。都御史和御史们被称为"**言官**"——他们有权直接上疏弹劾任何官员,甚至可以批评皇帝,是帝制体制中**制衡权力的关键力量**。 ## 基本信息 | 字段 | 内容 | |------|------| | 主官 | 左都御史(从一品) | | 副官 | 左副都御史(正三品) | | 下属 | 十三道监察御史 | | 职能 | 监察、弹劾、巡按 | ## 御史的权力 | 权力 | 说明 | |------|------| | **弹劾** | 可弹劾从一品大员到地方小吏 | | **风闻奏事** | 可凭传闻弹劾——不需要确凿证据 | | **巡按** | 下派各省巡按——代天子巡守 | | **以小制大** | 七品御史可弹劾一品大员 | > 御史"以小制大"是中国古代政治的独特设计——一个七品小官可以让一品大员丢官甚至丧命。但这种制度也容易被利用为**党争工具**。 ## 来源 - [[REF-0001]] 故宫博物院官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