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清代脊兽工程做法 ## 概述 清代(1644-1911)是中国脊兽制度的**集大成期**。雍正朝颁行的《工程做法则例》(1734年)首次以法典形式将脊兽的规格、用料、工价全面标准化,使脊兽制度从明代的"惯例"上升为"法律"。本文从《工程做法则例》出发,全面解析清代脊兽的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。 ## 一、《工程做法则例》中的脊兽规定 ### 1.1 文献概述 《工程做法则例》由工部于雍正十二年(1734年)正式颁行,共74卷,是清代建筑工程的国家标准。其中与脊兽直接相关的内容主要见于: - **卷四十四至四十七**:琉璃瓦件的名称、规格和用量 - **卷四十八至五十**:琉璃件的烧造和验收标准 - **卷五十一至五十五**:各类建筑的琉璃配置方案 - **卷六十八至七十**:工料价格和工时定额 ### 1.2 走兽规格标准 《工程做法则例》对走兽的尺寸按建筑开间大小分为多个等级。以"九檩大式歇山"建筑为例,走兽的标准规格为: | 走兽规格等级 | 高度(寸) | 长度(寸) | 宽度(寸) | 适用建筑 | |---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 | 一等大样 | 13寸 | 12寸 | 6寸 | 太和殿级 | | 二等大样 | 11寸 | 10寸 | 5寸 | 乾清宫级 | | 三等大样 | 9寸 | 8寸 | 4.5寸 | 后妃宫殿 | | 头等小样 | 7寸 | 6.5寸 | 3.5寸 | 配殿 | | 二等小样 | 5.5寸 | 5寸 | 3寸 | 廊庑 | (注:清代营造尺1尺≈32厘米,1寸≈3.2厘米) ### 1.3 正吻规格标准 正吻(大吻)的规格更为复杂,因为大型正吻需要**分段制作和组装**: | 正吻等级 | 总高度 | 分段数 | 总重量(约) | 适用建筑 | |---------|--------|--------|-----------|---------| | 十一样 | ~340cm | 13段 | ~4500kg | 太和殿 | | 九样 | ~250cm | 9段 | ~2000kg | 乾清宫 | | 七样 | ~180cm | 7段 | ~800kg | 坤宁宫 | | 五样 | ~120cm | 5段 | ~300kg | 配殿 | | 三样 | ~80cm | 3段 | ~100kg | 廊庑 | 太和殿的"十一样"正吻由13个部件组合而成。每个部件需要单独制模、雕刻、烧制,然后在屋脊上用铁件逐一拼装。这是琉璃烧制技术的极限——更大的单件在窑中无法均匀受热,必然变形或开裂。[[REF-0074]] ## 二、康熙重建太和殿——行什的诞生 ### 2.1 火灾与重建 康熙十八年(1679年),太和殿遭遇火灾受损。此后经过十六年的筹备和施工,太和殿于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重建完工。这次重建是脊兽史上的里程碑事件——**第10个走兽"行什"在此时首次出现**。 ### 2.2 行什增设的动机 关于增设行什的动机,史料中没有明确的记载,学者有不同推测: **政治象征说**:康熙帝在平定三藩之乱(1681年)和收复台湾(1683年)后,统一天下的伟业已成。在重建太和殿时增设第10个走兽,是以建筑装饰的"前无古人"来彰显自己功业的"超迈古今"。 **结构平衡说**:也有工程技术方面的解释——7个走兽以原有走兽间距排列到垂脊末端时,仍有空余空间。增加一个走兽可以使走兽间距更加均匀,改善视觉效果。但这一说法较弱,因为此前历代均未因此增加走兽。 **雷电信仰说**:康熙十八年的火灾被认为与雷击有关。行什的"雷神"身份(雷震子/金翅鸟)可能是专门为了**加强防雷防火**的象征力量而设。 综合各方面的分析,**政治象征说**被多数学者接受。行什的增设是清代帝王在建筑上"超越明代"的多项举措之一(类似的还有太和殿正吻尺寸的增大等)。[[REF-0075]] ## 三、清代脊兽的制作流程 ### 3.1 标准工艺流程(以琉璃渠窑为基准) 清代脊兽的制作已形成高度标准化的流程,可分为六个阶段: **第一阶段:选料练泥(约15-30天)** - 从门头沟矿区选取优质坩子土 - 经风化、淘洗、陈腐、练泥处理 - 调配适当比例的砂子和熟料 **第二阶段:制坯成型(约7-15天/件)** - 使用"套模"制作基本形态(胎体模具由经验丰富的老匠师独家掌握) - 在套模上进行手工**精雕细刻**——鳞片、鬃毛、面部表情等细节均由手工完成 - 这一阶段是整个制作过程中技术含量最高的环节 **第三阶段:阴干(约30-60天)** - 将成型的坯体放在遮阴通风处缓慢干燥 - 干燥速度不能过快(否则开裂)也不能过慢(否则变形) - 大型构件(如正吻各段)的阴干时间可达3个月 **第四阶段:素烧(约7天/窑次)** - 将干燥的坯体装入馒头窑 - 缓慢升温至800-900°C - 保温6-8小时后自然冷却(约3-4天降温) - 出窑后检查是否有裂纹、变形等缺陷 **第五阶段:施釉(约3-5天/件)** - 在素烧坯体上涂刷配制好的釉浆 - 釉浆通常施涂2-3遍,每遍干透后再涂下一遍 - 大型构件需要数人协作,确保釉层均匀 **第六阶段:釉烧(约7天/窑次)** - 施釉后的构件再次入窑 - 缓慢升温至950-1050°C - 控制氧化气氛,使釉色正确呈现 - 保温后自然冷却 - 出窑后进行最终的质量检查 一件太和殿级别的走兽,从选料到最终出窑,总耗时约为**3-4个月**。 ### 3.2 "三班"制度 清代琉璃渠窑实行的"三班"(三个工种群体)分工制度: | 分工 | 职责 | 核心技能 | |------|------|---------| | **窑作** | 窑炉建造、维护和烧火操作 | 火候判断、温度控制 | | **坯作** | 泥料处理、成型、雕刻 | 塑形、雕刻、模具制作 | | **釉作** | 釉料配制、施釉 | 配方掌握、施釉技巧 | 三班之间等级分明,**坯作**地位最高(因为造型是最关键的技术),**窑作**次之,**釉作**最末。但实际上三者缺一不可——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整件产品报废。 ### 3.3 验收标准 《工程做法则例》规定的脊兽验收标准包括: 1. **尺寸偏差**:不得超过规定尺寸的5% 2. **釉面质量**:表面光滑,无气泡、针孔、剥落、流釉 3. **颜色一致性**:同一批次所有走兽的釉色偏差在可接受范围内 4. **结构完整**:无裂纹、缺损、变形 5. **强度测试**:轻敲声音清脆,无暗裂 6. **配套合格**:同一建筑使用的走兽之间的尺寸和风格需保持统一 不合格品需**打碎销毁**(严禁流入市场,以防民间冒用皇家琉璃),碎片可作为"熟料"回收利用。 ## 四、清代脊兽的重大工程案例 ### 4.1 太和殿(康熙三十四年,1695年) **走兽**:10个,含行什(首次出现) **正吻**:十一样(最高等级),高约3.4米 **施工期**:约2年 **参与工匠**:琉璃渠窑全窑出动,加上临时招募的帮工 **特殊措施**:为确保质量,正吻的每个部件都烧制了**至少2套**,择优安装 ### 4.2 乾隆年间大规模修缮 乾隆帝(1735-1796在位)在其60年的漫长统治期间,进行了大规模的宫殿修缮和新建工程。乾隆年间是清代琉璃渠窑产量的**历史最高峰**。 主要工程包括: - 圆明园诸殿(1740年代起)——大量使用非黄色琉璃走兽 - 承德避暑山庄扩建(1750年代) - 紫禁城各宫维修(持续进行) - 清漪园(今颐和园)建设(1750年代初) 乾隆时期脊兽的特点: - 工艺精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 - 釉色更加纯正和多样 - 出现了更多的**彩绘**和**贴金**工艺装饰 - 走兽造型更加修长精细("乾隆风格") ### 4.3 光绪年间——最后的大修 光绪十二年(1886年),太和门火灾后重建。此时国力衰落,琉璃渠窑的技术已经大不如前。部分学者认为光绪时期的脊兽是故宫中**质量最低的一批**:釉色偏暗、胎体疏松、细节粗糙。[[REF-0076]] ## 五、清代脊兽管理的制度化 ### 5.1 内务府与工部的双重管辖 清代的脊兽生产和安装涉及两个衙门: - **工部**:负责制定技术标准、管理琉璃渠窑、审核工程预算 - **内务府**:负责紫禁城内工程的实际执行和监工 两个衙门之间的协调(和矛盾)是影响脊兽工程质量的重要行政因素。 ### 5.2 样式雷的贡献 清代皇家建筑的设计由**"样式雷"**家族(雷氏家族七代人)主持。雷氏为每一座重要建筑制作了精美的木制模型("烫样"),其中包括屋顶脊兽的精确缩小版。这些烫样是脊兽匠师的制作依据之一。 现存的样式雷图档中,可以看到脊兽的详细标注:走兽的种类、数量、排列顺序、正吻的尺寸等级等,均有明确注记。这些图档现藏于**中国国家图书馆**和**故宫博物院**,是研究清代脊兽制度的一手文献。[[REF-0077]] ### 5.3 清代文献中的脊兽记载 清代涉及脊兽的主要文献: | 文献名 | 性质 | 脊兽相关内容 | |--------|------|------------| | 《工程做法则例》(1734) | 技术标准 | 规格、用料、工价 | | 《大清会典》及历朝续修 | 法律典章 | 等级规制、违禁处罚 | | 《内务府奏案》 | 行政档案 | 具体工程的审批记录 | | 《样式雷图档》 | 设计图纸 | 建筑模型和标注 | | 地方志(门头沟等) | 地方文献 | 琉璃渠窑的历史 | | 文人笔记(如潘荣陛《帝京岁时纪胜》etc.) | 个人记录 | 对建筑和脊兽的文人描述 | ## 六、清代脊兽的终结与遗产 ### 6.1 最后的制作 清代最后一批官方脊兽的烧制约在**宣统年间**(1909-1912),为部分宫殿的小修而制。辛亥革命后(1911年10月),琉璃渠窑失去了皇家订单,逐渐转向生产民用琉璃制品(如花盆、鱼缸、建材等)。 ### 6.2 民国至建国初的断续 民国时期(1912-1949),故宫改为博物院,脊兽的维护进入了一个**无系统管理**的阶段。部分损坏的脊兽未能及时修补,一些碎片流入古玩市场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——民国时期曾有古董商从故宫保管人员手中低价购得损坏的脊兽碎片——后来这些碎片辗转流入欧美拍卖市场——成为西方博物馆和私人藏家追捧的珍品。据不完全统计——目前海外至少有**数十件故宫来源的脊兽碎片**散藏于各大博物馆和私人收藏中。 1949年后,故宫博物院逐步恢复了脊兽的维护工作。1952年,琉璃渠窑被收归国有,以"北京琉璃制品厂"的名义继续生产传统琉璃建筑构件。该厂至今仍是故宫脊兽修复工程的**唯一指定供应商**——从选泥、制坯到烧釉——每一道工序都延续着清代以来数百年不变的传统技法。 ## 来源 - [[REF-0074]] 清·工部.工程做法则例[M].北京: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,1995(影印本). - [[REF-0075]] 于倬云.紫禁城宫殿[M].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06. - [[REF-0076]] 故宫博物院.故宫营造[M].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12. - [[REF-0077]] 王其亨.样式雷[M].天津:天津大学出版社,2007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