# 清代脊兽工程做法
## 概述
清代(1644-1911)是中国脊兽制度的**集大成期**。雍正朝颁行的《工程做法则例》(1734年)首次以法典形式将脊兽的规格、用料、工价全面标准化,使脊兽制度从明代的"惯例"上升为"法律"。本文从《工程做法则例》出发,全面解析清代脊兽的工程技术标准和管理制度。
## 一、《工程做法则例》中的脊兽规定
### 1.1 文献概述
《工程做法则例》由工部于雍正十二年(1734年)正式颁行,共74卷,是清代建筑工程的国家标准。其中与脊兽直接相关的内容主要见于:
- **卷四十四至四十七**:琉璃瓦件的名称、规格和用量
- **卷四十八至五十**:琉璃件的烧造和验收标准
- **卷五十一至五十五**:各类建筑的琉璃配置方案
- **卷六十八至七十**:工料价格和工时定额
### 1.2 走兽规格标准
《工程做法则例》对走兽的尺寸按建筑开间大小分为多个等级。以"九檩大式歇山"建筑为例,走兽的标准规格为:
| 走兽规格等级 | 高度(寸) | 长度(寸) | 宽度(寸) | 适用建筑 |
|---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---------|
| 一等大样 | 13寸 | 12寸 | 6寸 | 太和殿级 |
| 二等大样 | 11寸 | 10寸 | 5寸 | 乾清宫级 |
| 三等大样 | 9寸 | 8寸 | 4.5寸 | 后妃宫殿 |
| 头等小样 | 7寸 | 6.5寸 | 3.5寸 | 配殿 |
| 二等小样 | 5.5寸 | 5寸 | 3寸 | 廊庑 |
(注:清代营造尺1尺≈32厘米,1寸≈3.2厘米)
### 1.3 正吻规格标准
正吻(大吻)的规格更为复杂,因为大型正吻需要**分段制作和组装**:
| 正吻等级 | 总高度 | 分段数 | 总重量(约) | 适用建筑 |
|---------|--------|--------|-----------|---------|
| 十一样 | ~340cm | 13段 | ~4500kg | 太和殿 |
| 九样 | ~250cm | 9段 | ~2000kg | 乾清宫 |
| 七样 | ~180cm | 7段 | ~800kg | 坤宁宫 |
| 五样 | ~120cm | 5段 | ~300kg | 配殿 |
| 三样 | ~80cm | 3段 | ~100kg | 廊庑 |
太和殿的"十一样"正吻由13个部件组合而成。每个部件需要单独制模、雕刻、烧制,然后在屋脊上用铁件逐一拼装。这是琉璃烧制技术的极限——更大的单件在窑中无法均匀受热,必然变形或开裂。[[REF-0074]]
## 二、康熙重建太和殿——行什的诞生
### 2.1 火灾与重建
康熙十八年(1679年),太和殿遭遇火灾受损。此后经过十六年的筹备和施工,太和殿于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重建完工。这次重建是脊兽史上的里程碑事件——**第10个走兽"行什"在此时首次出现**。
### 2.2 行什增设的动机
关于增设行什的动机,史料中没有明确的记载,学者有不同推测:
**政治象征说**:康熙帝在平定三藩之乱(1681年)和收复台湾(1683年)后,统一天下的伟业已成。在重建太和殿时增设第10个走兽,是以建筑装饰的"前无古人"来彰显自己功业的"超迈古今"。
**结构平衡说**:也有工程技术方面的解释——7个走兽以原有走兽间距排列到垂脊末端时,仍有空余空间。增加一个走兽可以使走兽间距更加均匀,改善视觉效果。但这一说法较弱,因为此前历代均未因此增加走兽。
**雷电信仰说**:康熙十八年的火灾被认为与雷击有关。行什的"雷神"身份(雷震子/金翅鸟)可能是专门为了**加强防雷防火**的象征力量而设。
综合各方面的分析,**政治象征说**被多数学者接受。行什的增设是清代帝王在建筑上"超越明代"的多项举措之一(类似的还有太和殿正吻尺寸的增大等)。[[REF-0075]]
## 三、清代脊兽的制作流程
### 3.1 标准工艺流程(以琉璃渠窑为基准)
清代脊兽的制作已形成高度标准化的流程,可分为六个阶段:
**第一阶段:选料练泥(约15-30天)**
- 从门头沟矿区选取优质坩子土
- 经风化、淘洗、陈腐、练泥处理
- 调配适当比例的砂子和熟料
**第二阶段:制坯成型(约7-15天/件)**
- 使用"套模"制作基本形态(胎体模具由经验丰富的老匠师独家掌握)
- 在套模上进行手工**精雕细刻**——鳞片、鬃毛、面部表情等细节均由手工完成
- 这一阶段是整个制作过程中技术含量最高的环节
**第三阶段:阴干(约30-60天)**
- 将成型的坯体放在遮阴通风处缓慢干燥
- 干燥速度不能过快(否则开裂)也不能过慢(否则变形)
- 大型构件(如正吻各段)的阴干时间可达3个月
**第四阶段:素烧(约7天/窑次)**
- 将干燥的坯体装入馒头窑
- 缓慢升温至800-900°C
- 保温6-8小时后自然冷却(约3-4天降温)
- 出窑后检查是否有裂纹、变形等缺陷
**第五阶段:施釉(约3-5天/件)**
- 在素烧坯体上涂刷配制好的釉浆
- 釉浆通常施涂2-3遍,每遍干透后再涂下一遍
- 大型构件需要数人协作,确保釉层均匀
**第六阶段:釉烧(约7天/窑次)**
- 施釉后的构件再次入窑
- 缓慢升温至950-1050°C
- 控制氧化气氛,使釉色正确呈现
- 保温后自然冷却
- 出窑后进行最终的质量检查
一件太和殿级别的走兽,从选料到最终出窑,总耗时约为**3-4个月**。
### 3.2 "三班"制度
清代琉璃渠窑实行的"三班"(三个工种群体)分工制度:
| 分工 | 职责 | 核心技能 |
|------|------|---------|
| **窑作** | 窑炉建造、维护和烧火操作 | 火候判断、温度控制 |
| **坯作** | 泥料处理、成型、雕刻 | 塑形、雕刻、模具制作 |
| **釉作** | 釉料配制、施釉 | 配方掌握、施釉技巧 |
三班之间等级分明,**坯作**地位最高(因为造型是最关键的技术),**窑作**次之,**釉作**最末。但实际上三者缺一不可——任何一个环节的失误都会导致整件产品报废。
### 3.3 验收标准
《工程做法则例》规定的脊兽验收标准包括:
1. **尺寸偏差**:不得超过规定尺寸的5%
2. **釉面质量**:表面光滑,无气泡、针孔、剥落、流釉
3. **颜色一致性**:同一批次所有走兽的釉色偏差在可接受范围内
4. **结构完整**:无裂纹、缺损、变形
5. **强度测试**:轻敲声音清脆,无暗裂
6. **配套合格**:同一建筑使用的走兽之间的尺寸和风格需保持统一
不合格品需**打碎销毁**(严禁流入市场,以防民间冒用皇家琉璃),碎片可作为"熟料"回收利用。
## 四、清代脊兽的重大工程案例
### 4.1 太和殿(康熙三十四年,1695年)
**走兽**:10个,含行什(首次出现)
**正吻**:十一样(最高等级),高约3.4米
**施工期**:约2年
**参与工匠**:琉璃渠窑全窑出动,加上临时招募的帮工
**特殊措施**:为确保质量,正吻的每个部件都烧制了**至少2套**,择优安装
### 4.2 乾隆年间大规模修缮
乾隆帝(1735-1796在位)在其60年的漫长统治期间,进行了大规模的宫殿修缮和新建工程。乾隆年间是清代琉璃渠窑产量的**历史最高峰**。
主要工程包括:
- 圆明园诸殿(1740年代起)——大量使用非黄色琉璃走兽
- 承德避暑山庄扩建(1750年代)
- 紫禁城各宫维修(持续进行)
- 清漪园(今颐和园)建设(1750年代初)
乾隆时期脊兽的特点:
- 工艺精度达到历史最高水平
- 釉色更加纯正和多样
- 出现了更多的**彩绘**和**贴金**工艺装饰
- 走兽造型更加修长精细("乾隆风格")
### 4.3 光绪年间——最后的大修
光绪十二年(1886年),太和门火灾后重建。此时国力衰落,琉璃渠窑的技术已经大不如前。部分学者认为光绪时期的脊兽是故宫中**质量最低的一批**:釉色偏暗、胎体疏松、细节粗糙。[[REF-0076]]
## 五、清代脊兽管理的制度化
### 5.1 内务府与工部的双重管辖
清代的脊兽生产和安装涉及两个衙门:
- **工部**:负责制定技术标准、管理琉璃渠窑、审核工程预算
- **内务府**:负责紫禁城内工程的实际执行和监工
两个衙门之间的协调(和矛盾)是影响脊兽工程质量的重要行政因素。
### 5.2 样式雷的贡献
清代皇家建筑的设计由**"样式雷"**家族(雷氏家族七代人)主持。雷氏为每一座重要建筑制作了精美的木制模型("烫样"),其中包括屋顶脊兽的精确缩小版。这些烫样是脊兽匠师的制作依据之一。
现存的样式雷图档中,可以看到脊兽的详细标注:走兽的种类、数量、排列顺序、正吻的尺寸等级等,均有明确注记。这些图档现藏于**中国国家图书馆**和**故宫博物院**,是研究清代脊兽制度的一手文献。[[REF-0077]]
### 5.3 清代文献中的脊兽记载
清代涉及脊兽的主要文献:
| 文献名 | 性质 | 脊兽相关内容 |
|--------|------|------------|
| 《工程做法则例》(1734) | 技术标准 | 规格、用料、工价 |
| 《大清会典》及历朝续修 | 法律典章 | 等级规制、违禁处罚 |
| 《内务府奏案》 | 行政档案 | 具体工程的审批记录 |
| 《样式雷图档》 | 设计图纸 | 建筑模型和标注 |
| 地方志(门头沟等) | 地方文献 | 琉璃渠窑的历史 |
| 文人笔记(如潘荣陛《帝京岁时纪胜》etc.) | 个人记录 | 对建筑和脊兽的文人描述 |
## 六、清代脊兽的终结与遗产
### 6.1 最后的制作
清代最后一批官方脊兽的烧制约在**宣统年间**(1909-1912),为部分宫殿的小修而制。辛亥革命后(1911年10月),琉璃渠窑失去了皇家订单,逐渐转向生产民用琉璃制品(如花盆、鱼缸、建材等)。
### 6.2 民国至建国初的断续
民国时期(1912-1949),故宫改为博物院,脊兽的维护进入了一个**无系统管理**的阶段。部分损坏的脊兽未能及时修补,一些碎片流入古玩市场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——民国时期曾有古董商从故宫保管人员手中低价购得损坏的脊兽碎片——后来这些碎片辗转流入欧美拍卖市场——成为西方博物馆和私人藏家追捧的珍品。据不完全统计——目前海外至少有**数十件故宫来源的脊兽碎片**散藏于各大博物馆和私人收藏中。
1949年后,故宫博物院逐步恢复了脊兽的维护工作。1952年,琉璃渠窑被收归国有,以"北京琉璃制品厂"的名义继续生产传统琉璃建筑构件。该厂至今仍是故宫脊兽修复工程的**唯一指定供应商**——从选泥、制坯到烧釉——每一道工序都延续着清代以来数百年不变的传统技法。
## 来源
- [[REF-0074]] 清·工部.工程做法则例[M].北京: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,1995(影印本).
- [[REF-0075]] 于倬云.紫禁城宫殿[M].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06.
- [[REF-0076]] 故宫博物院.故宫营造[M].北京:紫禁城出版社,2012.
- [[REF-0077]] 王其亨.样式雷[M].天津:天津大学出版社,2007.